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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20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惠医保规〔20241号)和我市2023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20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2028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086元。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