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进行中药颗粒采购项目,现向社会符合条件的公司或单位作调研,欢迎各公司或者单位回复。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中药颗粒采购项目
二、位置:门诊药房
三、拟合作年限:叁年(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见附件
1.请严格按照附件内容要求的服务形式及标准。
2.报价表格式请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表格格式规定,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质: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2.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的生产企业。
3.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和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5.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六、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证书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房设计、管理、运营方案及应急预案;
4.中药配方颗粒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黄曲霉菌等有害成份的检测与控制手段、中药材生产基地情况等;
5.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报价不得涂改,如实报价,如发现涂改现象,即作废标处理。产品报价以折合成相当于饮片1g为单位统一报价。
6.在广东省销售服务过的三甲医院清单,提供销售单(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7.所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文件、报价等均应加盖公章。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止,过期无效。
八、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或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经办人余老师邮箱:812020411@qq.com和zdhyyjk@163.com。邮寄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北路186号中大惠亚医院药库。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北路186号中大惠亚医院
联系电话:0752-6516990转8924 联系人:余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