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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2019-2020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9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2019-2020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2019-2020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ZZ52019WT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2-57583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中兴北路186号

联系方式:曾小姐 0752-65169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对各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2019-2020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Z52019WT011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2019-2020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50万元/2年

四、采购数量:1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对各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10:00分。

(注: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09: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10: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止。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2019-2020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中兴北路186号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2-6516960

传真:/

邮编:516081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传真:0752-7778338

邮编:516001

(三)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4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对各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