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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药店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Z51800423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药店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四、采购数量:1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药店租赁服务 | 年 | 3 |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药店必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有至少2家二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院内经营便民药房的经验(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民药房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提供至少2家二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院内经营便民药房的经验(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民药房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10:00。
(注: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0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10:00。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9日止。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药店租赁服务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 |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2-6516990-8526 |
传真:/ |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陶小姐 |
|
传真:0752-7778338 邮编:51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