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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关于移送2012年度综合档案资料和大事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8

关于移送2012年度综合档案资料和大事记的通知

  

     

医院档案是医院的宝贵财富,是办好医院的基础条件之一,对医院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医院大事记是了解医院发展历程的主要载体。现将2012年度综合档案资料和大事记移送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科室(部门)于331前将2011年度形成的各类应留档资料(包括文书、基建、设备、声像、实物、照片、合同等)及科室大事记移送至党政办公室;  

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对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党政办将限期整改并进行补交、重新整理;  

3、移交档案须填写一式二份的移交清单,标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等,经党政办工作人员验收,当面清点无误后交接双方签名盖章,一份存党政办,一份由移交科室保存备查;  

4、对设备档案、基建档案须由相关科室整理成册并装入档案盒再连同清单于6月底前移交党政办综合档案室存档;  

5、财务档案须在科室保存3年后方移交党政办综合档案室;  

6、档案移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径向党政办咨询,电话:8807,联系人:阳瑞刚。  

     

     

党政办公室        

2013年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