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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参保人今起可在我院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16.08.19

深圳参保人在我院住院可通过“广东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办理即时结算。

至此,已有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揭阳市、茂名市、云浮市、韶关市10市与我院建立联网结算。以上地区的参保人在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在我院住院费用可通过省结算平台进行结算。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6号)的相关规定,我院通过综合评定,被列入20165月深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并于715日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挂网公示。818日起,深圳参保人在我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成为现实,这意味着在我院住院的深圳参保人无需再来回“跑腿”和 “垫支”,出院时可直接在“出院结算”窗口即时结算。

 

(医保办)